欢迎进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转作风优环境
中共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05  访问量: 
	

中共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710日至2017827日,对我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为期7周的集中巡察。20171120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同时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活动”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28个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其中1个需要长期整改,1个待全省环保垂改到位后整改到位;整改纠正违规使用资金81.87万元;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通讯费、公务油卡加油费、个人借款969807元;完善各种制度5项;问责处理19人次。其中诫勉谈话2人次,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10002人次,提醒约谈9人次,函询约谈6人次。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市环保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国星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晓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宝强、副县级干部鄢云华任执行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宝强总工程师兼任办公室主任,鄢云华副县级干部任常务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日常整改任务的协调推进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反馈的28个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75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邹国星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处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分别于20171121日、1127日(两次)、124日、1218日、201813日、19日、226日、37日、314日,召开10次党组会议(班子碰头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研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项目建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环保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政府采购等4类规章制度,开展1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单位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六)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期间,我们主动征求市委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环保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环保监管职责缺位方面共3个具体问题

1.对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源执法工作流程》;二是对巡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双随机”抽查和日常检查的方式,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进行督查14次,下达督查通报13期。其中,巡察反馈后,进行了4次督查,下达了3期督查通报;五是20171226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有关禁养规定;六是加强对禁养区的执法监督,2017年度对禁养区、限养区97家养殖户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66次,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其中,201781日后,对6家养猪场(户)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约谈了部分养殖户负责人,关停取缔养猪场(户)62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家。其中,201781日后,关停养猪场(户)6家。七是督促南昌县环保局分别于2017920日、20171023日、20171128日、2018110日,对位于南昌县塘南镇新联村的南昌县兴旺综合种养专业合作社养猪场进行检查;八是将查处情况及时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九是对监察支队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2. 对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效能低下问题督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局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对经开区管委会加快白水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行了4次督查;二是对督查情况进行了3次通报;三是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加大对经开区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采取“双随机”抽查和突出检查的方式,对2家企业排放污水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排放污水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处罚金额14.7432万元。

3.项目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督促环境监察支队和排管中心严格按项目建设要求,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监察支队已于20171228日,对“南昌市环保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项目(02包)进行了验收,其他项目已在规定时间内完工;三是中央监控系统建设南昌市机动车排污监控项目现已按省环保厅的要求,完成与省环保厅和全市检测机构的联网;四是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处理。

(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不力方面共2个具体问题

4. 落实市政府第九轮审改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入市审批局,我局已没有行政许可职能。

5. 未进驻中心集中办理。

整改情况:昌北、高新和红谷滩环保分局已按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设置了环保审批窗口,并派专人负责。

(三)服务群众主动性、规范性不强方面共3个具体问题

6. 窗口部分办事指南缺失。

整改情况:已印发南昌市环保局窗口办事指南,对窗口建设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7. 行政许可案卷制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按照《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了行政许可案卷。

8. 没有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业务培训。

整改情况: 20171220日,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环保审批、验收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共存在3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9. 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了基层党组织书面报告半年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共南昌市环保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进一步强化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积极研究谋划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有考核;四是坚持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年终党建述职评议制度。

10. 党建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局系统开展“四化四型”标杆党组织、“四讲四有”先锋党员的评选活动通知》,对评选“四化四型”标杆党组织、“四讲四有”先锋党员提出了要求。经过各支部推荐、评选,推荐4名党员、1个支部参加全市先锋党员、标杆党组织评选;二是印发了《关于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的督查办法》;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对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考核。

11. 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简单。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做好记录留痕工作;二是中心组学习时,各位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均结合分管工作,谈学习体会,并落实签到制度。

(五)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方面共3个具体问题

12.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及党小组长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三是机关党委负责人对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13. 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记录留痕工作机制,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与党员干部、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之处,加以改进。

14. 未按规定交纳和使用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章关于党费交纳的规定,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二是留存党费移交局财务管理;三是严格落实留存党费使用的报批程序。

(六)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共1个问题

15. 市环保局机关存在超编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编办的要求,对超编人员争取在垂改过程中给予消化;二是对人编分离情况,做到结合环保垂改给予逐步解决;三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杜绝对拟提拔对象任职资格把握不严和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注重群众公认度不够问题的发生。

(七)履行主体责任有所缺失方面共4个问题

16. 履行主体责任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南昌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南昌市环保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纪律建设问责办法》等3项制度;二是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完善了《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制度,做到每季度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7. 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组织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市委党章教育馆参观学习,提高了局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二是通过与市纪委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进一步规范了履职谈话记录;三是局领导严格按“四必谈”的要求,认真开展履职谈话活动。

18. 作风效能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加大对作风效能的暗访力度;二是对2013年以来暗访发现的问题均已作出了处理;三是组织信息中心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办公电脑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四是责令相关单位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电脑桌面留存股票、游戏等软件的人员分别作出了通报批评和扣除绩效奖1000元的处理。

19. 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完善作风纪律建设问责办法,规范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对醉酒驾车的科级干部未及时向局党组报告行为,已于20168月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理;三是驻局纪检组对聚众吸食毒品干部作出了留党察看一年的处理。

(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方面共5个具体问题

20. 违规超标准发放奖金、降温费等。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2014年重复发放的文明奖和超标准发放的降温费已全部退回,共退回128833元;二是监测站、监察支队、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排管中心2014年重复发放的文明奖已全部退回,共退回399874元;三是监测站、监察支队、信息中心、排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2014年超标准发放的降温费已全部退回,共退回88000元;四是监察支队2013年至2016年超范围发放的通讯补贴13.3万元已全部退回;五是监察支队20142月违规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陈志美2000元已追回;六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七是驻局纪检组分别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函询约谈。

21. 公务油卡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177月底前,局机关和监察支队的公务加油卡已注销;二是经自查,违规使用的公务加油费用已在自查阶段全部主动退回。

22. 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并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二是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已于20162月全部归还下属单位,并按要求完成车改。

23. 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的规定;二是由于机关行政事业经费不足,加之局属各单位都在该办公区办公。因此,经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原环科院和环境评估中心各出资50万元,用于办公区绿化美化。”并将相关情况向第四巡察组作出了说明。

24. 开会议、文件下发过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南昌市环保局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的通知,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下发;二是严格落实《南昌市环保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精简文件和会议。

(九)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方面共4个具体问题

25.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建设程序。对反馈的两个工程项目,市环境监测站已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与南昌市发改委、南昌县发改委沟通对接,完善了项目规划、土地、施工等相关手续;二是责成环境监测站对“南昌市五河入鄱阳湖口水质监测站站房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作出了说明;三是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6.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局系统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觉悟;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确保各项开支规范合理;三是市环保局机关和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强与市财政部门对接沟通,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四是机关2013年至2016年累计挤占项目资金27.52万元、固废中心挤占的专项资金19.25万元、信息中心2015年和2016年在“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护费”中弥补事业经费不足17.84万元已全部归位;五是分别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27. 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法规意识;二是加强票据管理,杜绝违规借款、“白条入账”和购买食品、劳保用品未附明细清单等问题发生;三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杜绝现金支付现象发生;四是已责令监察支队追回违规借款2000元;五是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28.政府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对全局系统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对20135月机关购置一台电脑未执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该情况已执行了政府采购程序;三是对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38月和201512月两次支付给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尾渣浸毒性腐蚀性鉴别费用未执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该情况属实。现已责成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该情况作出了说明,并对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函询和诫勉谈话处理。

欢迎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第四巡察组监督举报电话:18979151720

南昌市环保局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6356027

中共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5月23

相关稿件

版权所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赣ICP备1701561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1000064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60号
维护单位:南昌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