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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练、以案促练  --安义县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09-27  访问量: 


“你公司存在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请你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这是安义生态环境局在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执法人员现场对一起“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面对面的喊话,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停产整改、立案处罚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案练兵。在2021年9月,安义生态环境局执法、监测人员,联合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部分涉水企业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联合突查,并对部分涉水企业进行了监督性采样。突查中发现某企业废水在线监控COD设备故障导致未正常运行且未与环保部门联网,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600m³事故应急池,氨气喷淋塔废水未配套建设固定管道回用于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废水检测报告发现该公司同时存在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安义生态环境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以学促练。安义生态环境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家教授授课培训班,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文书制作、生态环境执法取证、固废法及现场检查要点、案件填报系统等相关业务知识。为了检验执法人员的学习成果,深入一线以案练兵。执法人员在上述案件中调查初期,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多次、多环节的调查取证,全面、充分地掌握了该公司环境违法的证据链。在案件文书制作方面,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关于明确的相关法律依据、完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为依据;全面依照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第一次全省执法案卷交叉评审练兵活动中的《案卷评查细则》进行了规范制作,照标提标。在法律适用方面,全面、系统的梳理相关法律条款和罚则,结合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以及省生态环境厅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主动全面停产、废水COD在线监测设备是因故障短时间内未正常运行,且检查当日即完成了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了行政处罚。

该案是安义生态环境局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第一次全省执法案卷交叉评审练兵活动为契机下的行政处罚案件,是安义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学促练、以案促练,从实战中使得执法队伍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办案水平,案卷制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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