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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06-30  访问量: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积极营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现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保障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现就政务诚信向社会郑重承诺: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强化自律和信用意识,严格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守信承诺的良好氛围,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

序号

承诺事项

备注

1

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法行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严格履行统一监管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行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能,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服务工作全过程。

2

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和答复企业申请和咨询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为办事者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协调和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优化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

主动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南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单位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政务信息,及时发布最新生态环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情况等。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

坚持廉洁从政。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持续纠正“四风”,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坚守底线、不踩红线。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纠正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作风不实问题。强化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全局风清气正。

5

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建立来信、来访、12369环境举报热线、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解决,做到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以上政务诚信承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的,可进行举报和投诉。监督电话:0791-86351933,邮箱:nchbzhc@163.com

           承诺单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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