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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3-26  访问量: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奋力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和综合竞争力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全面布局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领导率先垂范,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昌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南昌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扎实推动立法,夯实良法善治根基

《南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纳入南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为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我局立足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污染源及巡查发现的问题,查阅上位法,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入本市、县、镇三级水源地开展调研,学习借鉴水源保护先进经验,交流磋商后确定法规框架和结构,并对草拟法条认真研读、反复修改,确保每一项规定明确具体,每一项制度可执行、易操作。

(三)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着力调整优化政府职能: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版》,细化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情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依托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完成全市监测工作,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展现场宣讲等形式动员居民积极参与。三是稳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组织召开业务培训、宣贯活动,督促企业恪守环保信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投保,加快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保尽保。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作为首批“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我局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先后开展鄱阳湖总磷污染情况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检查、南昌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等10余个专项行动。同时,建立的全市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已集成多种智能监测设备、视频监测信号,实现各部门间的数据融合共享和统计分析;并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应急预案、排污标识申请等多项数字“环保管家”服务。我局正在全域推广用电监管,下一步将完善污染源企业全过程数字监控、运维服务等项目建设,切实环保生产“两不误”。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我局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等学习培训,组织学法考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我局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普法宣传,以“6.5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搭台设点、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和环保袋等形式,面向社会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我局还将普法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坚持警示与教育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释法说理,督促指导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六)依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我市15家部门联合出台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组织召开工作专题协调会、培训会,精细部署,积极调配,强化案件线索跟踪督办、扎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截至目前,我局已启动索赔153件,办结152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90万余元,所办案件入选江西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加强法治审查工作。我局着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为19个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均经法律顾问、执法机构案件初审、局机关法制审核,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三是妥善处理各类行政争议。2023年所涉行政复议共2件,行政应诉案件共2起,我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要求,尊重司法裁判,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全市环保执法工作任务总体艰巨,但执法队伍法治综合素质尚需提升,面临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而法制审核专业力量不足,亦难以适应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二)普法宣传工作实效不足

我局在普法宣教形式的创新性和内容的实效性上难有突破,普法宣传仍以线上宣传为主,“双微”平台除转发文章外,缺乏互动性宣传,也尚未形成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品牌,宣传内容亦无法贴合企业和群众的需求。

(三)环保法治格局尚需深化

我局基层法治调研尚缺,仅凭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难深入贯彻了解基层法治实践。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思路仍需持续拓宽,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坚持以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载体带领全局干部学法用法,督促全系干部职工自主学习。

(二)坚持以高质量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

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2023年度生态环保工作计划和部署,并将相关工作要点印发至局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法治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明各项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等细项的所需费用,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坚持以高水平高标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我局着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四)坚持以高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局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高压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也结合实际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我局注重执法队伍培养、保障和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要求,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五)坚持以高成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我局结合纪念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普法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和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调解全过程,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处罚裁决。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专题学习讲座,提升全系统人员法治素养。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学习,深入领会法治思想

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继续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导向,以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污水平,接续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二)扎实推进,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充实法制部门审核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人员,督促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环保夜校、法治大讲堂等培训,内强素质、外强作风,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技能;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严格法制审核的案件范围和审核范围,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奋力争创一流执法业绩。

(三)注重实效,创新开展普法宣教

以“八五”普法为抓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创新普法宣教的内容和方式,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注重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增强普法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提高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一批公众参与度高、吸引力强、成效显著的宣传成果,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携手共建美丽中国汇聚全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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