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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部分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调整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4-02  访问量: 


为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昌西大道新增1处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桃花南路、320国道华南大道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进行迁移用于抓拍柴油车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违法行为。现将抓拍点位公示如下:

1、昌西大道工业大道口以南300米。

    2、真君路云海路以南150米。

    3、武功山大道(江西森林消防以西200米)。

    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等《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的通告》要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依法抓拍取证并审核无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添加合格燃油及车用尿素,确保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签发时间: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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