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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8-05  访问量: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是扎实推进基础信息公开。制定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内容,抓好官方网站“绿色南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号、“南昌环保”微信号及时准确更新。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62条,发布政务微博4000余条,政务微信2000余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2条,双随机检查信息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3条,收到依申请公开22件(不含2020年度转下年度办结1件),全部合法规范按时答复,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是全面抓好重点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公开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饮用水保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信息。在环评审批权限上收后,及时开通公示栏目,履行公示要求,全年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拟受理项目61件、拟批准项目59件、批准项目46件。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整改、销号等关键环节信息发布工作,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公开边督边改信息56条。

三是积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规范例行发布会流程,聚焦重点工作、重大专项行动或重大政策举措,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3次,围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主题进行解读。探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发布解读信息5条,图解3条。打造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升级版”,出台“主动上门式”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方案,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11次,服务企业487家,接待人数582人,受理问题或事项469件,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467件,收集意见3件。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我局共7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实现全程在线办理。

四是强化监督优化平台管理。对照《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梳理网站栏目,整合优化栏目设置,规范历史信息栏目设置,新增五公开专栏(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环境质量”提级作为一级栏目,便于公众查询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责任制,强化对责任科室信息发布监督管理,优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定期开展巡网,确保网站栏目及时更新。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生态环境重点信息公开

1、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碳排放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信息公开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监测科、土壤科、大气科、市监测中心)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鄱阳湖水域治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土壤科、水科)加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开。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情况。(督察办)

2、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做好环评、危险废物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以及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程序及颁发的许可证件等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按要求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及时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证单位信息和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建许可批复。(辐排科、土壤科、水科)

3、推进市场主体相关环境信息公开。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公开社会公众和市场关心的环境信息,助力提升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综合科)围绕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公开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大气科)

(二)强化社会关注信息公开

4、加强数字经济发展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大数据”“物联网”等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及时公布生态大数据平台优化、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典型应用等内容。(污防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5、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环境信用信息公示,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诚信档案、监管执法信息。(综合科、辐排科、执法支队)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利用新闻发布会、局网站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宣法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7、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主动公开文件由牵头拟制部门于印发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8、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管理。加强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办公室、宣法科、污防中心)切实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和引导,明确工作责任。(机关党委、宣法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加强内容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审核责任;规范发布流程,严格采集、编辑、报送、审核、传递、发布等环节程序,防止表述错误和技术故障。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9、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办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全面准确了解诉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依法依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办公室)

(四)加强重要政策解读

10、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平台,权威发布市生态环境重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宣法科)重要政策出台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相关解读材料在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应包括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11、多元化解读重要政策。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生态环境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归口科室单位要通过局网站、新闻媒体和“两微”等多种渠道,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政策解读专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漫画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解读。(各相关部门,污防中心配合制作)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重要政策及措施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文件的解读率要达到90%以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12、回应群众关切。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共享信息、协同联动、快速反应做好前期引导后期解决问题工作并主动回应群众。充分利用局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收集社会公众相关意见建议,做好网上咨询、建议、投诉受理、转办、回复等工作,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宣法科、执法支队、污防中心)

(五)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13、抓好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要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14、加强培训指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办公室)

15、坚持检查督办。各部门要将本方案提出的我局2022年政务工作安排中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主体责任,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及时在局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我市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办公室对工作落实情况实时更进督查,对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并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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