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江西源能力通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区厂址建设项目 | 2024/4/15 | 洪环环评〔2024〕67号-关于江西源能力通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区厂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 |
江西坤远乾碳素有限公司新建区碳素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2024/4/17 |
洪环环评〔2024〕68号-关于江西坤远乾碳素有限公司新建区碳素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3 | 南昌市西湖区为宠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 2024/4/17 | 洪环环评〔2024〕69号-关于南昌市西湖区为宠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4 | 南昌西湖区韦德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 2024/4/18 | 洪环环评〔2024〕70号-关于南昌西湖区韦德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5 | 南昌市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九龙湖新城上饶大街涉枫生快速路立交及配套改造工程 | 2024/4/19 | 洪环环评〔2024〕71号-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九龙湖新城上饶大街涉枫生快速路立交及配套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