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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16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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