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南昌市青云谱区爱莉宠物医院店项目 |
2023/12/11 | 洪环环评〔2023〕172号-关于南昌市青云谱区爱莉宠物医院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 |
国家能源集团松湖2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配套送出工程 |
2023/12/11 |
洪环环评〔2023〕173号-关于国家能源集团松湖20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3 | 南昌高铁东站新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四期项目—广州路二期(香港路—东莞路)项目 | 2023/12/11 | 洪环环评〔2023〕174号-关于南昌高铁东站新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四期项目—广州路二期(香港路—东莞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4 | 南昌市晨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农药塑料瓶及瓶盖制造项目 |
2023/12/11 | 洪环环评〔2023〕175号-关于南昌市晨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农药塑料瓶及瓶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5 | 南昌市正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万套金属及塑料项目 |
2023/12/12 | 洪环环评〔2023〕176号关于南昌市正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套金属及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