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南昌市青山湖区谢埠电排站改扩建及灌区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4-18至2024-04-24,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南昌市青山湖区谢埠电排站改扩建及灌区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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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靠红旗联圩,南临抚河,西接东湖进村道路,北靠东湖村,红旗联圩桩号K80+760 | ||||
建设单位: | 南昌市青山湖区水利技术推广站 | ||||
编制单位: | 南昌佳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山湖区,东靠红旗联圩,南临抚河,西接东湖进村道路,北靠东湖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涝泵站、水渠工程、涵管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废气、渠道疏浚及污泥干化产生的恶臭等。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加强管理,采取遮盖、洒水降尘、设置车辆成套自动冲洗设施等措施,减少起尘。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淤泥应及时清运和覆盖,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淤泥恶臭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有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疏浚淤泥渗水等。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和设备冲洗及场地洒水抑尘用水;基坑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洒水抑尘;疏浚淤泥余水经倒流沟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洒水抑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工程弃渣、建筑垃圾、沉淀池污泥、隔油池废油、疏浚淤泥和生活垃圾。工程弃渣在临时弃渣场堆存后,交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可回收的部分,剩余部分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疏浚淤泥和沉淀池污泥经干化后,用于临时占地绿化覆土;隔油池废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态保护要求。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扰动,及时恢复植被,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施工人员的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