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质量,12月18日-25日,市污普办组织普查技术人员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入户调查工作开展质量核查。
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技术要点及评估标准,核查组随机抽取了一定数量的普查报表,查阅了入户调查记录、普查表、佐证材料、审核过程记录等原始资料,对普查报表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关闭、禁用企业的普查表、佐证材料等进行了现场核实,全面评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质量。同时检查了区县污普办的档案管理情况,对普查报表和档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