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环评中介机构管理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调研督导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10-27  访问量: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洪环辐排202314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度上半年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调研督导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近期我局组织对注册在南昌市的49家环评编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情况开展了调研督导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告知了相关单位和人员已查明的有关事实,拟作出的失信记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书面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申辩有效期内,我局收到部分单位提交的申辩意见。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进行了核实,采纳了部分意见。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以下简称《公开管理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以下简称《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规定,对存在问题4家环评机构和相关编制人员作出失信记分处理,详见附件。

上述失信记分将记入相关单位和人员诚信档案,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全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监督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规定》等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规范性和质量审查。对上述环评机构、从业人员、关联公司进行重点监管,促进我市环评中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南昌市2023度上半年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调研督导结果及失信记分处理情况表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614


附件

南昌市2023年度上半年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调研督导结果

及失信记分处理情况表

序号

环评机构

编制主持人

通过检查的编制人员(含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未通过检查编制人员(含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

处理依据及结果

1

南昌昌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刘长勇

刘长勇

欧阳心怡、何威、盛程、徐丞、肖波

1.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编制人员欧阳心怡、何威、盛程、徐丞、肖波无社保)。
2.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

1.按照《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三条,对欧阳心怡、何威、盛程、徐丞、肖波失信记分3分;按照《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2.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2

江西闽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范圣娇

范圣娇、张作良、宁昊、龙小雄、刘江青、李正华、刘小燕、孙黎然

罗泽峣

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编制人员罗泽峣无社保)。

按照《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对罗泽峣失信记分3分。

3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孟祥鹏、谢龙军、万芬、徐露玲、郑晗、熊华、杨勇、邱恒、魏宸、李媛、陈志平、翟翠红、黄建波、冯传银、朱方旭、程绍鹃、徐旭光

孟祥鹏、谢龙军、万芬、徐露玲、郑晗、熊华、杨勇、邱恒、魏宸、李媛、陈志平、翟翠红、黄建波、冯传银、朱方旭、程绍鹃、徐旭光、熊霞、黄凡、刘江浩、王蕴楠、程光、周海潇、陈琪、熊欢、周勇、张雨垚、谭腾

谭泓叶

未在信用平台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按照《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3分;按照《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三条,对谭泓叶失信记分3分。

4

江西趋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相建

相建、刘敏、刘洋

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

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2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614日印发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调研督导处理意见的通知

相关稿件

版权所有: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赣ICP备1701561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1000064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60号
维护单位:南昌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