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环监局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第一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环境安全。今年一季度恰逢疫情期间,我局高度重视环境应急工作,转发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关键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通知》,并对复工复产企业下发了《致全市复产复工企业的一封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本辖区突发环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本季度,我市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突出排查重点,全面清理环境隐患。对全市已经或即将复产复工的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已督促企业进行自查并上报情况,并重点排查了涉危涉重、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园区纳管排水大户以及原水浓度高、预处理难度大、特征污染物易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的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327家企业。对污染治理、应急处置设施存在一般风险隐患的企业,已督促其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强化部门联动,严防次生环境事件。针对南昌大桥与八一大桥之间江心洲市民私自种菜养牛等问题,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市公安局、市水上公安局及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沟通了解情况,并指派有关人员迅速查明有关情况。次日上午,我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指派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市水上公安局及红谷滩新区城环局再次对江心洲进行了全面巡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局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工作,排除了污染源将对水源地造成污染,对饮用水水质构成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强化监督监管,推进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一是做好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修订了《南昌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二是不断推进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将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情况作为例行检查项目,督促重点排污单位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预案,从而促使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状态下发挥有效的应对作用。第一季度,市本级新增2家排污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
二、今后工作
继续结合日常监管,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查处企业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及不正当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辖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