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理念,提高预算支出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了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总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2〕52号),通过因素分配法结合绩效调整及项目储备额度调整,南昌市获得2023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30万。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主要开展1个项目,共计430万元,资金于2023年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单位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用于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依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对南昌市4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周边环境监测采样布点、现场采样、样品采集流转保存与制备、分析测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工作。绩效目标为掌握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主要污染物清单,查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周边土壤环境的潜在影响,为土壤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提供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预算总投资4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于2023年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3月,已执行42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项目从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选取,经局党组会审议,确定拟支持项目清单。分配和拨付均及时完成,并根据合同要求,支付项目款。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目标为,掌握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主要污染物清单,查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周边土壤环境的潜在影响,为土壤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提供依据。当前完成4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下步开展监测工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值为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本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为当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设定目标:完成44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测方案数量;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分析数量126个;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检测分析数量62个;数据及调查资料的传输服务数量1套;项目实施效果的内外部质量控制1项;污染识别与管理对策、图件制作、成果应用1套;编写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报告44套;购置现场勘查辅助设备及采样辅助设备材料一批。
完成情况:完成49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测方案数量;数据及调查资料的传输服务数量1套;项目实施效果的内外部质量控制1项;污染识别与管理对策、图件制作、成果应用1套;购置现场勘查辅助设备及采样辅助设备材料一批。
(2)数量指标
设定目标:成果通过专家审核率100%;样品采集及检测分析合格率100%;南昌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报告编写符合《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技术指南》;购置现场勘查辅助设备及采样辅助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完成情况:调查报告编写符合《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技术指南》;购置现场勘查辅助设备及采样辅助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设定目标:项目验收及时率100%。
完成情况:0。
(4)成本指标
设定目标:项目中央资金成本控制率100%。
完成情况:项目中央资金成本控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
设定目标:掌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188个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的环境质量状况。
完成情况:0。
3.满意度指标
设定目标:群众满意度≥95%。
完成情况: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预计2024年12月完成,下一步将制定项目建设作战图,逐步推进。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