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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海众粮食烘干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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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新建区海众粮食烘干厂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10-27至2026-11-02,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4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新建区海众粮食烘干厂
建设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新洲

建设单位: 南昌海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晨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新洲,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27.248″、北纬29°2′42.652″,占地面积6600m2,为新建性质。项目外购设备,组建粮食烘干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 辅助工程:办公区; 储运工程:原粮料仓、成品仓库;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工程; 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5m2危险废物暂存间。 建设规模:年烘干1万吨稻谷。 主要设备:输送带、滚筒筛、烘干机、生物质热风炉、提升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有稻谷加工产生的热风炉废气、卸料废气、上料粉尘、筛分废气、烘干废气、转运废气、产品装运废气。 热风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氨,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 SCR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氨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1要求,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卸料废气、上料粉尘、筛分废气、烘干废气、转运废气、产品装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未收集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热风炉所在厂房门窗排放口处无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数。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3t/d,格栅 隔油池 调节池 A/O生化 沉淀池 清水池)处理后,出水中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要求后外排至农田灌溉渠,排口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水田作物限值要求。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输送带、滚筒筛、烘干机、生物质热风炉、提升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85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HW08)、废润滑油桶(HW08)、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HW49)、废催化剂(HW50)、废氨水包装桶(HW49)、废催化剂包装容器(HW49)等危险废物;筛分过程产生的杂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降粉尘、废布袋、炉渣、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营运期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催化剂、废氨水包装桶、废催化剂包装容器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筛分过程产生的杂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降粉尘、废布袋、炉渣、废水处理污泥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贮存设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转运至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理化性质确定包装形式,厂内收集、转运过程中做好防渗、防漏、防扬散等环境保护措施。 5.地下水和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间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区、生产车间等采取简单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其他区域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防渗技术要求实施。 6.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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