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江铜南昌高新区江铜台意漆库危废库及消防水泵房迁建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9-02至2024-09-06,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江铜南昌高新区江铜台意漆库危废库及消防水泵房迁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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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江铜集团南昌高新产业园北区 | ||||
建设单位: |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江西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拆除江西省江铜台意特种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漆库、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水泵站及电动车棚,并在现有电动车棚位置重建漆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消防泵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漆库、危险废物贮存库有机废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 (二)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临交通干道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2类区标准。 (三)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