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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情况公开】《关于征求废止〈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及分级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函》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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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关于征求废止〈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及分级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6月5日,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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