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简介

访问量:

【主要职责】

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和管理下,统一行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实施执法。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承担所辖区域内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能。

【领导分工】

熊清平 职务:支队长 主持支队全面工作。

陈战华 职务:四级高级主办 协助支队长分管办公室、应急科、执法一科、投诉举报中心、红谷滩大队、西湖大队、新建大队、昌北大队、东湖大队及纪律检查工作,联系南昌县和安义县执法工作。

邹  亮 职务:副支队长 协助支队长分管案件审理科、执法二科、高新大队、青山湖大队、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法制监督科、青云谱大队、联系进贤县执法工作。

喻德福 职务:四级高级主办 下派扶贫。

徐  蕾 职务:四级高级主办 协助支队长分管财务装备科、执法三科、湾里大队。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筹单位日常运转与内部协调,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及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公文收发、政务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落实职工思政教育、年度培训及党建、综治、节能等专项工作。牵头制定并监督执行综合规章制度,统筹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合同、职称评定、薪酬社保、职工考核、行政档案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人:许樱。

(二)财务装备科。负责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监督,组织开展经费支出绩效评价。统筹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与费用审核,统一管理银行账户并办理各类结算业务,配合做好财务及专项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落实装备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固定资产购置、分配,负责国有资产台账及日常管理。承担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人:刘璐。

(三)法制监督科。牵头统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综合性执法监督帮扶及执法行动。统筹推进水气土领域环保督察重点问题,调度报送执法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综合考核相关资料,做好环保税工作衔接。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分类监管名录动态管理,统筹移动执法终端系统使用监管。负责人:李千。

(四)案件审理科。统筹指导市本级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办理,负责案件审查、文书与案卷管理、案件录入与信息公示、案卷评查工作,跟进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督促落实案件复查工作。对接法律顾问及行刑衔接工作,统筹“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稽查及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人:陈榕。

(五)应急科。牵头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牵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以及应急值班值守、应急物资摸排、应急演练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县级预案制定(辐射、重污染天气除外)。牵头全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负责人:蒋旭华。

(六)投诉举报中心。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市级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南昌12345平台、南昌“数字信访”法治化平台等日常运行管理,及相关工单的受理、转办、督办与答复;汇总各县区信访投诉举报数据,编制信访月报、开展情况通报,按时报送各类信访投诉举报报表材料并落实相关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县区信访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开展业务帮扶与核查;牵头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工作。负责人:熊建铭。

(七)执法一科。负责统筹组织市级水生态环境保护跨流域、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涵盖方案编制、督导检查、材料报送等全流程工作。协调处置各类跨流域、跨区域重大水环境污染纠纷,统筹指导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工作,统筹开展涉水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帮扶、强化监督行动。参与并指导辖区涉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人:董菁。

(八)执法二科。负责统筹辐射方面的执法工作;协助省生态环境 厅辐射处做好对三类射线装置、四,五类放射源的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县区做好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安全工作;负责各类辐射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牵头排污许可证联审等相关工作;牵头辐射方面专项执法监督帮扶和强化监督行动。负责人:周宇。

(九)执法三科。负责统筹地下水、农业面源、土壤、固废、噪声、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执法工作;负责各类地下水、农业面源、土壤、固废、噪声等方面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地下水、农业面源、土壤、固废、噪声等方面专项执法监督帮扶和强化监督行动;参与并指导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地下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人:毛翰翀。

(十)执法四科。负责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大气扬尘督查及秸秆焚烧火点核查等工作。统筹开展大气类专项执法行动。负责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受理核查、举报、部门移送的违规线索并登记转办,做好国家、省级监控平台日常管理。牵头大气及在线监控领域专项监督帮扶和强化监督工作,参与并指导涉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抓实全市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人:赵然。

服务事项:

服务类事项 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电话举报:12345

附件: 《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09:0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791-86356108

邮政编码:330000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