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市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要承担:
(一)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
(二)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弃物等污染防治的技术支持与协调。
(三) 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防治。
(四) 环境信息系统技术保障,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 围绕重点问题开展环境科学研究等职责。
负责人:周翊
工作电话:0791-86356160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周 翊 中心主任
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陈 妍 中心副主任
分管网络信息室、综合技术室、工会。
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会等工作,配合局有关科室开展生态环境政策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等技术支撑工作。
鄢定伟 中心副主任
分管移动源技术研究室、机动车排污监控室。
负责为全市移动源(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污染防治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乐玮芳 中心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固废管理室。
负责中心日常管理、人事、财务、党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政务新媒体运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支持及固废平台管理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作为单位中枢,承上启下传递指令、协调跨部门事务,保障政务高效运转;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担当服务核心,统筹办文办会、督查决策落实,同时做好行政后勤与资产保障,确保中心高效履职。负责人:罗娟。
(二)固废管理室。承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弃物等污染防治的技术支持与协调,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南昌市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平台日常运行维护。负责人:万俊。
(三)移动源技术研究室。主要承担移动源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工作:黑烟车抓拍数据审核及问题线索移送;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移动源污染防治技术指导;配合市局做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人:彭夏林。
(四))机动车排污监控室。承担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工作,主要负责保障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实时与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的传送与交换;负责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日常运维管理;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和培训;负责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网络巡查,协助执法部门通过网络巡查发现并移送机动车检验机构违规违法问题线索。负责人:万调。
(五)网络信息室。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核心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的管理运维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网络相关业务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局大院弱电系统运维及各类会议保障任务。负责人:刘伟。
(六)综合技术室。配合局有关科室开展生态环境政策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等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人:聂思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