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概况>机构设置与职能

辐射安全与噪声管理科

访问量: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噪声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人:王春红,联系电话:0791-86351933。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