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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1-16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关于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支队立即组织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为切实做好该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市环保局印发了《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的通知》(洪环察〔2017〕22号),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并对排查工作作出进一步布置及安排,决定自2017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

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支队及时组织县区及开发区(新区)环保监察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对未利用地周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依托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南昌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日常监管执法以及其他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等工作,对投诉举报案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配套办法案件、涉嫌犯罪案件、造成环境污染案件中涉及未利用地的案件进行梳理。

经过排查统计,本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01家,经排查,共发现10个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分别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无证排污、超标排污,针对上述违法问题,采取的查处措施有责令改正6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移送涉嫌犯罪2件,其中整改完成6件。

 三、总结经验,深入执法

通过这次排查,我支队进一步掌握了辖区内的未利用地情况,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工作的通知》以及市环保局《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的通知》中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环境监察重点工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总结经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同时广泛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及的线索问题及时现场核实调查,对新发现的环境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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