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访问量:

附件1: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等。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共有预算单位13个,包括局本级和1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详列各二级预算单位名称),其中,行政机关10个: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南昌市西湖生态环境局、南昌市青山湖生态环境局、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南昌市湾里生态环境局、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编制人数566人,其中;行政编制14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2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90实有人数632人,其中:在职人数464人,包括行政人员13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4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87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68人。

部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068.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7.02万元,增长9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部门预算中包含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5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7.09万元;其他收入519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1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16.9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068.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7.02万元,增长9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部门预算中包含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85.7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57.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504.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1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4万元资本性支出849.11万元;项目支出182.32与上年保持一致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2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0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4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4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04.8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8.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95.8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77.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15万元资本性支出854.1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0.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658.13万元,较上年增加1947.09万元,增长18.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9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4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475.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9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4万元,资本性支出124.11万元。项目支出182.32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2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878.18万元。较上年增加6218.11万元,增长37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部门预算中包含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9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2.4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一级项目2个,具体为:

1、机动车污染防治项目:

1)项目概述: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我市空气污染已由煤烟型向煤烟、扬尘、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转变,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十分迫切,需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逐步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2)立项依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赣环大气委办字〔2022〕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 40号)、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点》洪环发〔2022〕16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77.00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逐步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形成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数量指标:

黑烟船课题研究                  指标值:=1项

机动车精细化管控咨询服务         指标值:=1项

污染防治宣传、培训                  指标值:=3次

遥感车设备运行维护               指标值:=1项

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运维               指标值:=1项

质量指标:

黑烟船课题研究成果采用率                指标值:=100%

机动车精细化管控咨询服务                指标值:=100%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

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污染防治培训宣传合格率                  指标值:=100%

遥感车设备正常使用率                    指标值:=100%

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运行流畅率            指标值:=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                      指标值: ≤177万元

社会效益:服务速度提升率                指标值:≥10%

生态效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指标值:良好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值:≥95%

2、绿色环保网站和环保办公自动化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是提高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安全、有序的网络信息环境,防止重大公共信息事件的发生,有效确保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支撑政府办公,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高效的运行。

2立项依据:赣府发〔2021〕2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60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洪府办字〔2022〕36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昌市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南昌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32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用于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提高政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安全、有序的网络信息环境,防止重大公共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有效确保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支撑政府办公、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高效的运行。

数量指标: 互联网专项业务        指标值:=1条

质量指标: 网络使用畅通率           指标值:=100%

时效指标: 互联网专项业务完成时间 2023年11月30

成本指标: 互联网专项业务租用成本 指标值:=5.32万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6.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8.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55.11万元,比上年减少6.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20万元,比上年减少16.8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4.公务用车购置费14.46万元,比上年增加0.40万元,增加的主要工作需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三)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