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的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环境应急预警工作;承担为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局机关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规划,以及市级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制;承担全市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组织、现场技术指导和监测职能。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建设完善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能力建设;(二)建设完善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制度建设;(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能力;(四)加快构建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五)积极组建市四套环境监测队伍建设。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内设科室14个,包括办公室、人事室、财务室、综合协调室、质量管理室、监测室、重大项目办、移动监测室、东湖实验室、西湖实验室、青山湖实验室、青云谱实验室、湾里实验室、新建实验室。
编制人数85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5人。实有人数12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0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0人;退休人员小计4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440.53万元,比上年增加853.55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为: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上级补助收入列入2023年预算。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440.53万元,比上年增加853.55万元,增长53.80%。主要原因为: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上级补助收入列入2023年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3.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11.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万元、资本性支出25.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212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1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3万元;资本性支出2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0.53万元,较上年增加353.55万元,增长22.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162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11.24万元、日常公用支10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万元、资本性支出25.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