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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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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是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的局属单位,主要职责是:

1.拟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具体工作。

2.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配合拟定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具体工作。

3.负责全区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辖区内Ⅲ类射线装置监督检查,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配合市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联审。承担除行政许可外政务事项服务审批工作,核发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

4.拟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承担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承担网站、信息平台、舆情工作(微信、微博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的主要任务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调度属地街道和城管城建部门,对本行业本部门的污染源进行管控巡查是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加大洒水及雾炮作业频次。是强化督导与督查。是配合扬子洲镇积极推动扬子洲全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扬子洲地区电排站前池及中心渠水生态修复项目》,争取中央资金尽早落地。是实施土壤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固体废物整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5个,包括办公室、大气环境与 自然生态保护股、水与土壤生态环境股、辐射安全与排放管理股、督察与宣传法规股。

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人,包括行政人员7退休人员小计1人。

部分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东湖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81.54万元,比上年增加336.54万元,增长232.1%。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属市级垂改单位,部分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2023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需将区级拨付的工作经费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故预算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东湖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81.54万元,比上年增加336.54万元,增长232.1%。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属市级垂改单位,部分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2023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需将区级拨付的工作经费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故预算数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6.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资本性支出0.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45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3.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东湖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6.54万元,较上年增加31.54万元,增长21.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14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资本性支出0.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320.54万元。较上年增加303.17万元,增长1745.4%。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属市级垂改单位,部分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2023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需将区级拨付的工作经费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故预算数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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