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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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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单位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 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属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落实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指标,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属地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 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属地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属地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动实施大气、 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属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 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推动落实各类自然保护 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属地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 处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 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 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 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 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 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 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做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属地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组织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各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一)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开展属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十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属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 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继续完成市委生态环境联动巡察第六小组关于对青云谱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的反馈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的落实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三是立足实际,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盯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放松;加大力度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责,齐抓共管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精准治理,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长效机制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覆盖全域、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执法规范的大气环境监管系统,充分发挥各社区居委会、村三级责任网格和一线网格监督员的作用。做到大气污染反馈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处置、及时反馈,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溯源、靶向治理水平,实现大气污染问题实时发现、快速交办、有效处置和长效监管,增强大气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实时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深化青云谱区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预警应急处置流程。

(三)勇于担当、形成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继续推动政府各相关单位形成合力,聚焦污染防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不懈,抓出成效。各单位共同履职尽责、持续发力,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这项政治责任扛起来、落实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发力。

(四)强化数据分析,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继续做好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控希圣桥地表水断面数据统计工作,为制定污染防治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3包括局办公室,业务一股、业务二股

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退休人员小计1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63.00万元,增长3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他收入6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00万元。增长的原因是:今年将青云谱区地方政府拨入的环保经费纳入了其他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63.00万元,增长30.1%。增长的原因是:空气质量监测、环境污染防治、环保宣传、地表水断面数据统计分析,环保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增加,环保经费投入和公用开支大幅增长。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资本性支出12.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3.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资本性支出1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9.27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2.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9.27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资本性支出12.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16.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1万元,增长34.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机关事务性工作较往年增多,工作任务繁重,外聘的劳务派遣员工费用大幅增加,机关运行费用较往年大幅增长。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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