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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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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

2022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 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属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落实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指标,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属地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 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属地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属地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动实施大气、 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 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属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 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推动落实各类自然保护 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 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 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属地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 处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 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 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 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 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 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 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做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属地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组织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各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一)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开展属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十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属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 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目标,积极开展环境大气质量整治,使辖区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2年,我局将继续保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思想,强化措施,力争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保持在37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在全省排名继续前进。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重点工作

1.精准治理,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大气热点网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覆盖全域、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执法规范的大气环境监管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处置、及时反馈,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溯源、靶向治理水平,实现大气污染问题实时发现、快速交办、有效处置和长效监管,增强大气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实时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深化青云谱区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预警应急处置流程。

2.勇于担当、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继续推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不懈,抓出成效。各部门共同履职尽责、持续发力,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这项政治责任扛起来、落实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发力。

3.丰富宣传,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分利用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特殊纪念日。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企业、广大居民、机关干部的绿色环保意识。统筹兼顾,加强环境道德和环境文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和环境友好等各种绿色理念向各个层面渗透,向公众和社会全面普及,在全社会加快形成热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氛围。

4.源头管控,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控低水平重复建设、“三高”和产能过剩等项目审批,有效防止布局性污染。严格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的产生。

  5.强化执法,持续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对违法排污“零容忍”,打好“组合拳”,运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与公安开展联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探索建立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及时移送信息、整合执法资源等方式及时、高效制止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9.27万元,较上年增加7.07万元,增长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9.27万元,比上年增加7.07万元,增长3.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9.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3.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资本性支出3.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7万元;资本性支出3.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9.27万元,较上年增加32.27万元,增长18.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9.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资本性支出3.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5.99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机关运行效率。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7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75万元。

(注:三类采购预算可以根据预算编制软件中“政府采购表”中“采购目录”中的具体产品来分类取数。分别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待报废),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预算内项目资金。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政府机构改革,与市局未及时衔接,去年局机关的三公经费没有及时做入部门预算,造成去年的预算数为0,因此增长较大。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附件2-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9张表)

附件3-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表(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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