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顺外至丁公路至城北破口阳明东 110千伏线路工程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5-27至2024-05-31,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顺外至丁公路至城北破口阳明东 110千伏线路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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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街道 | ||||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供电分公司 | ||||
编制单位: | 南昌明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东湖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顺外至丁公路至城北破口阳明东110kV线路工程、阳明东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按照有关规范及要求设计,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三)落实电磁环境相关保护措施,确保各环境影响因子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相关区域应设警告标示;加强输变电相关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解释及培训工作。 (四)严格落实防噪措施,确保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