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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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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 级改造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05-05至2023-05-10,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635602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 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方大特钢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南昌科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用厂区内现有的1#汽轮发电机组(1台12MW“汽轮机+发电机”、1台1#汽动鼓风机+2台90t/h的锅炉)、2#汽轮机组(2#、3#汽动鼓风机+2台75t/h的锅炉)和3#汽轮发电机组(1台20MW“汽轮机+发电机”、1台90t/h的锅炉);将厂区内停车场以及停车场邻近的闲置厂房拆除;在厂区内原停车场位置新建发电主厂房(2×65MW的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2×70MW发电机)和2台210t/h的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除盐水站、水罐区、循环水泵房、氨水储罐区和废气处理设施等;现有1#汽动鼓风机、2#汽动鼓风机、3#汽动鼓风机能来源于拟停用的锅炉,锅炉停用后拆除以上3套汽动鼓风机,新增6套电动鼓风机(3用3备),风量不变。本次扩建项目不增加煤气使用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氨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锅炉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要求,氨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排水、除盐浓水、循环冷却定排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除尘灰、废布袋、废树脂、废催化剂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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