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公示名单(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处罚日期 |
处罚内容 |
处罚履行方式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
1 |
洪环行罚〔2024〕1号 |
南昌市宇翔工贸有限公司 |
杨辉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一般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第二章(十四) |
2024/01/02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2万元 |
罚款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
2 |
洪环行罚〔2024〕2号 |
南昌淦石实业有限公司 |
夏玉标 |
未批先建 |
一般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第七章 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一) |
2024/01/05 |
未批先建,罚款0.5万元 |
罚款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
3 |
洪环行罚〔2024〕3号 |
南昌三三四医院 |
周继人 |
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
一般行政处罚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2024/01/08 |
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罚款40.1万元 |
罚款 |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