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2021年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公示名单(十六) 行政处罚决定书40号

访问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 处罚
种类
处罚依据 处罚
日期
处罚
内容
处罚履行
方式
作出行政
处罚机关
1 洪环行罚〔2021〕40号 江西城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万卫华 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进行,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一般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细化1 2021/12/9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罚款 南昌市生态
环境局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