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移送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公示名单(三) | ||||||
序号 | 移送 单位 |
移送 时间 |
涉案 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适用情形 | 公安机关 受案情况 |
1 | 南昌 市生 态环 境局 |
2021.11.4 | 吴高洪 倾倒 废弃 酒精案 |
2021年8月27日,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生米镇相关工作人员举报,在该镇胜利村一内部道路上有两堆非法倾倒的75%酒精消毒喷雾。经调查,该酒精消毒喷雾已过期,生产企业显示为江西九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16日,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委托江西省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非法倾倒的75%酒精消毒喷雾进行采样检测,并告知吴高洪根据《检测报告》(YHK20210916(6626)01)显示该废弃酒精喷雾样品属于液态易燃危险废物。2021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吴高洪进行调查询问得知,该废弃酒精是由该公司负责人吴高洪在8月份通过货拉拉运输并擅自倾倒在生米镇胜利村,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其废弃酒精喷雾样品检测结果为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2021年9月6日,9月7日,9月23日生米镇人民政府委托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行政代处置,处置重量达3.458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
南昌市公安局于2021年11月16日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