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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环保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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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环保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绿色南昌http://sthjj.n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会展路199号;邮编:330038;电话:0791-83986421;传真:079183986421;电子邮箱:bgs@lsnc.cn)。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各项要求,继续夯实公开基础,拓展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完善公开程序,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效用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落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布置会,分解落实公开的责任、要求、程序和重点,研究依申请公开事项,商议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确了“绿色南昌”网上各个栏目动态更新的对应责任部门,将责任和任务分解到了具体处室和人员。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除公开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指南,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外,向社会公布了人事招考、工作计划、环境质量状况(空气日报、周报、预报,饮用水源月报,环境年报)、夜间施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网站上增设阶段性工作专题栏目,公开内容基本涵盖了环保工作的重点业务领域。

三是完善公开程序。继续规范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和会商沟通程序,将全局重点工作,通过公告栏、宣传栏、工作简报等渠道进行内部公开。在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外传的前提下,着力推进外部公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公文拟稿处室、单位在公文拟稿时,要在公文处理标签“保密程度”栏中,填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四种属性中的一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正常流转办理过程。

四是优化公开窗口。我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环保服务窗口,提供9项环保审批服务,职能归并率、审批事项进驻率、审批人员到位率、授权到位率均为100%,“绿色通道”项目均在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审批,2011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10多件,按时办结率100%,项目公示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公开。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其中,政务动态329条,法规文件35条,发展规划1条,突发公共事件2条,行政执法1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17条,统计数据44条。

(二)其他形式公开。2011年,我局监测、执法单位都在显要位置公开了办事流程、执法依据等公开事项。在各级各类媒体报道环保新闻200余篇,印发环保简讯35期,噪声显示屏滚动播放信息、标语1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共收到6项依申请公开,全部给予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当前,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更新观念,改进方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提高。

一是强化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继续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着力抓好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工作的运行管理,努力建设功能完善、安全稳定、快捷方便的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三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省、市相关精神和要求,督促各处室、各单位明确要求,落实措施,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一二年三月七日

文档附件:
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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