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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08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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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09]41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我局于20093月对局机关、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归总统计了我局2008年全年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现报告如下:

2008年主要工作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我局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中心负责全局上网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进一步了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宣传法规处负责新闻发布会工作,统一发布重大环境新闻和环境统计数据;并要求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成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结合部门职能,我局制定了《南昌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9个大类38个小类政府信息都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
  二是分解落实责任。局办公室督促各处室、局属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将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并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

三是强化指导督查。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每月对各单位公开信息进行督查,检查信息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发简报和通报公布各处室、事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是制定相关配套措施。首先是确定专人负责。要求各处室、局属单位将信息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队伍,制定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目标责任;第二是量化考核。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担负任务的具体情况,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信息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即该单位年度内不能参加评先。第三是及时调度。每季度组织一次信息工作例会,各单位信息分管领导及全体信息员参加,汇报工作进展,组织学习培训,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和方向。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数量,明确了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

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在局办公室、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四是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处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级审查机制。五是新闻媒体专人联系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重大环境信息。

五、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我局及监理所、监测站派员参加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学习培训。同时我局自身也组织局属单位学习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通了市环保局政务网,开设审批公示、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互动交流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形成了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建立目录规范、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在局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同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

二是设立局长信箱。向社会公布我局局长信箱,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接受、转办、反馈群众投诉举报。

三是利用窗口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行政办证大厅、排污收费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

四是开展活动提供政府信息。结合环保宣传日、“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环保知识辅导班,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环保宣传资料等活动,主动为相关对象提供政策指导和主动服务。

五是通过媒体展开宣传。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在市电视台参与行风热线;在南昌晚报开辟专栏,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截至20081231日,2008年我局绿色南昌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89篇,其中工作动态655篇,环境新闻960篇,机构设置9篇,法规标准101篇,环境质量状况742篇,公告公示138篇,行政审批12篇,办事指南15篇,环保产业19篇,绿色创建12篇,自然生态17篇,环保监察29篇,环境监测16篇,环保知识39篇,专题专栏125篇。编辑印发环境简讯,向市委市政府四套班子、省环保厅、市直各单位和县区政府分发,让全市机关充分了解环保系统工作。2008年全年共编印《南昌市环境监测简讯》12期,《南昌市环境保护简讯》23期。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与市委市政府、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处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9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照条例和办法,加强督促和指导,充分调动各县区环保局、各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积极性,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与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透明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提高公开信息的效用度。我局将继续完善绿色南昌网站、噪声显示屏、新闻发布会、工作简报、宣传栏、投诉电话、局长信箱等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用的政府信息。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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