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参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生态环境部部令2020年第14号),我局草拟《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sthjjfpk@nc.gov.cn。
关于《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的起草说明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