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环保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
(共1项) | ||||||
序 号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项目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市环保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
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中介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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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环保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项)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25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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