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赖长浩率队前往南昌市进贤县南台乡、湾里天河矿坑,调研省、市级地方立法及标准需求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扬陪同。
调研中,赖长浩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南昌市进贤县南台乡军山湖生态治理、湾里天河矿坑生态损害修复情况,听取南昌市关于省、市级地方立法及标准需求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汇报。赖长浩指出,推进地方立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扬表示,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此次调研是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组织的一次重要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省、市级地方立法及标准工作,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进贤县政府、湾里管理局、市局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