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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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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9日(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

联系电话:0791-86392509

电子邮箱:nchbzhc@163.com

邮政编码:330038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附件:《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6日

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南昌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截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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