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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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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环办〔2021〕1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2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赣环办〔2021〕24号),我局研究制定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2号),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参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赣环办〔2021〕24号),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1.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信息。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开工作。及时公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项规划,系统解读各项规划总体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综合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布南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总体部署安排。(综合科)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和“五河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信息公开。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鄱阳湖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水科、土壤科)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监测科、辐排科)公开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相关信息。(大气科、污防中心)做好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发布工作。(土壤科)公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公开“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生态科)

3.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保督察等相关信息。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大气科)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公开,加强督察进驻、督察整改等关键环节信息发布工作。(督察办)

4.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信息。在局网站公开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宣法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依法按时公开我局环评审批事项受理、审查和审批等信息。(辐排科)加强排污许可信息公开,推动将环境公开信息要求载明到排污许可证中。(辐排科)及时公开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处置等疫情防控信息。(执法支队、土壤科)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公开预决算、绩效目标、招投标等信息。(科财科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及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并与“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做好信息共享。(综合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及时通过局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执法支队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5.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未采纳的意见应说明理由。(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6.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健康环境科普宣传。(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围绕生态环境政策落地见效强化解读回应

7.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措施。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入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宣法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8.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制度,由宣法科、综合科各确定1人担任政策专员,依托局网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号答”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宣法科、综合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宣法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9.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舆情,做好生态环境舆情收集工作,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对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政务舆情,迅速核实处置,以解决政务舆情背后问题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宣法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持续做好“企业接待日”活动。(宣法科)

三、围绕服务公众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引领

10.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应用。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以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督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11.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延伸。在国家、省出台有关生态环境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制定我市实施细则,并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环境信息。(综合科、执法支队)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强化制度规范

12.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在2021年9月底前,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完善局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在2021年10月底前,通过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方面的市级地方政府规章,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宣法科)

13.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水平。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列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办公室、科财科)

14.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建设管理,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优化升级局网站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办公室)2021年底前,局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污防中心)

五、围绕政务公开保障强化指导监督

15.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16.加强培训指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办公室)

17.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将本方案提出的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中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办公室按照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工作落实情况实时跟进督查,并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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