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环发〔2016〕123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各县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4日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部和市委市政府对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全面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为动力,以保障南昌市绿色发展为目标,突出环保改革创新,以改善环境为主要任务,统筹兼顾总量减排、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打造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生态秀美南昌建设。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绿色发展原则”。做实和发展南昌既有优势,把建设低碳城市、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二)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江西省作为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南昌市已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将规划内容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相结合,在规划内容、表现形式上贴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符合人民改善生态环境的意愿。
(三)坚持继承创新。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成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规划编制全过程中积极探索,使规划更加符合南昌市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四)坚持民主公开。进一步提高“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开性,完善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民主参与机制。坚持广开言路,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由市评估中心聘请市内外有关高校、企事业行业专家对“十三五”规划编制进行指导,提供咨询、论证支持,并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三、领导小组
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和相关协调工作,局相关处室、局属单位的同志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并作为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主要任务
编制《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解决全市环境保护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的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6年9月)
1、开展基础资料搜集。针对“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开展相关前期资料搜集工作,由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9月15日前完成基础资料搜集工作。
2、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在9月底前完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3、提出重大目标、重大事项及相关资料。由局规财处牵头,在9月底前局相关处室、局属单位依据自身职责分工提出需要列入“十三五”规划的重大目标、重大事项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规划起草阶段(2016年10月)
1、完成规划初稿。整理、分析相关资料,在10月25日前完成规划初稿。
2、开展专家咨询、内部讨论。10月底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环保专家对于“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建议。同时,开展内部讨论,听取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对于“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建议。
(三)修改完善阶段(2016年11月)
1、征求意见。规划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等市直部门意见和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等意见。
2、修改完善。针对各方面意见,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四)报批阶段(2016年12月)
1、会同市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会,对“十三五”规划进行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完善修改。
2、将“十三五”规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
局规财处负责统筹协调“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局相关处室配合编制工作,市评估中心具体负责“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局属单位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主要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
(二)落实人员经费
局规财处应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局相关处室、局属单位应明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负责同志,保障编制工作有序进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应尽量予以保障解决。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9日
附件1: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邹国星
副组长:姜清波
组 员:郭明玉、刘芳、李展荣、罗序泉、李春莲、齐继才、张晓东、黄禄星、李杰、吴艺华、熊清平、余明、周惠泽、刘忠马、熊伟、史安农、徐春林、李卫东、赖新云、李玉俊、段宏彬、董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财务处。
主 任: 董军
副主任: 宋涓 曾常华
成 员: 黄雅婧、孙慧、饶辉、吴顺伟、胡志民、熊敏、王春红、周薇、陈榕、姜文娟、邓子怡、伍俊康、谢攀、李琴、邓毅隆。
附件2:
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任务分工
序号
主题
相关内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1
“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1)“十二五”规划总体回顾及问题分析(2)“十三五”面临的形势(3)“十三五”目标和指标建议;(4)“十三五”环保规划的主要任务(5)“十三五”环保规划的保障措施
评估中心
规财处
2
重要水域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水环境治理情况(包括重点水域整治);(3)“十三五”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建议;(4)“十三五”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污染防治处
总量处、固废中心
3
大气环境、声环境治理与保护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2011~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包括废气排放、扬尘、机动车尾气等)与声环境变化及问题分析;(3)“十三五”大气与声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建议;(4)“十三五”大气与声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政策、具体工程方面)
污染防治处
总量处、监测站、排管中心
4
固体废物污染与防治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2011~2015年固体废物排放情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电子垃圾、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的总量、处理率和处理设施);(3)“十三五”固废处置目标和指标建议;(4)“十三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政策、具体工程方面)
固废中心
监察支队、监测站、污染防治处、创建办
5
工业污染源治理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3)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准入标准需求;
审批处
环评处
(4)污染源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5)污染源治理情况;(6)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7)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完善;(8)“十三五”工业污染治理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监察支队
审批处、总量处、污染防治处
6
农村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十三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污水、作坊和小企业等问题)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3)“十三五”农业(种植、畜牧等)环境污染防治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生态处
监察支队
监测站
规财处
7
生态建设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创建工作的目标和指标建议;(3)“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生态处
8
生态文明行动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环保宣传教育和绿色创建;(3)“十三五”目标和指标建议;(4)“十三五”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办公室
法规处、监察支队
9
环境安全体系构建
(1)“十二五”环境风险识别和辐射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十三五”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和应急体系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评估中心
审批处
(3)“十三五”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4)“十三五”水环境监测体系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监测站
10
环保能力建设
(1)“十二五”相关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2)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辐射、危管能力和队伍建设需求;(3)水、大气、声、辐射、土壤等环境监测优化方案;(4)“十三五”目标和指标建议;(5)“十三五”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评估中心
监测站、信息中心、法规处、监察支队
11
污染物减排
(1)“十二五”工作回顾及问题分析,减排措施及效果(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结构减排、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以及相关机制政策等);(2)“十三五”目标和指标建议;(3)“十三五”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建议
总量处
12
重点项目申报
“十三五”期间拟实施或推进的重大、重点环境保护项目
评估中心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县区环保局及各分局
13
南昌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与评审
评估中心
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