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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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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的总要求,不断推进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先行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全国重要的宜居都市建设。    

总体目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上年分别下降0.5%2.0%5.0%3.0%稳定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7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大于90%,城市主要湖库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总体思路:继续坚持以“实在实干实绩”为导向,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三治两优”工作。“三治”即巩固“治气”、加大“治水”、筹划“治土”;“两优”即“优化机制”、“优化作风”。

一、巩固“治气”成果

一是建立县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在全市9个县区、4个开发区(新区)各建立一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并与市级监控中心联网,全面了解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结果将作为考核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依据。二是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积极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市13个环检机构以及机动车免检核发窗口的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实行环保检验机构环保检验报告单列,并上传环保部门及公安交管部门审验,提升各核发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开展外地二手车环保准入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国四准入标准,实行建城区范围内黄标车禁行,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0.5万辆。利用我市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实行道路抽测和停放地抽测工作,加大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执法查处力度。力争出台我市简易工况法收费标准,推动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方法由现在采用的“双怠速检测法”向“简易工况法”转变。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和网络监管平台,坚持和完善区域限行措施,逐步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和网络监管平台,形成环保、公安、交通等多位一体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对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环保标志核发机构、汽车维修企业全面实时在线监管。加强长江中游四城市环保合作和技术交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环保标准与车用燃料质量标准统一,共享“黄标车”数据库,实现四市核发环保标志互认。三是大力抓好扬尘控制。继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坚持每周一次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混凝土搅拌站巡查和监测,督促扬尘污染防治的“8100%措施落实。从今年开始,逐步开展交通干道等道路扬尘随机监测,并逐步延伸扩展。四是抓紧实施燃煤锅炉拆改。全面完成新禁燃区剩余的9家企业的14台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拆改。对全市燃煤锅炉现状进行摸底调查,为“十三五”实施用煤总量控制提供基数。加强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力度,力争淘汰65台。积极推进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减排工程进度,确保大气减排工程落到实处,重点加强新昌电厂、方大特钢、晨鸣纸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脱硫综合效率不低于95%,脱硝综合效率不低于70%。督促晨鸣纸业加快锅炉烟气除尘设施改造,确保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nm3,督促雪津啤酒、阳光乳业、双汇食品等企业锅炉实施煤改天然气工程。五是加大区域联防联控力度。推动南昌、九江、宜春区域联防联控政策的落实,扩大大气治理成果,实行市、县()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在建设长江经济带工作框架下共同争取国家环保政策支持。六是做好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开展大气颗粒物污染特征分析,对我市主要污染物源进行识别和定量,提出更科学、更具针对性的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七是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与市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空气质量预报及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长江中游四城市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协作与防治技术交流,提高大气污染的应对能力;升级改造噪声自动显示屏,在显示屏上同步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

二、加大“治水”力度

一是突出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开展沿线污染源排查,加强赣江、抚河南昌段,以及鄱阳湖、城市湖渠水体监测。完成青云、长、双港水厂3个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的改造及新建红角洲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城北、红角州、青云水厂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适度调整,完善饮用水水质应急预警机制。二是提高污水处理厂减排成效。督促各地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做到污水收集率100%;督促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的高新瑶湖片区、经开区白水湖片区、朝阳片区等全面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清淤、修复和截污工程,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督促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日、航空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和朝阳污水处理厂8万吨中水回用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201510月底前竣工投运,力争我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31.5万吨/日;督促建设污水提升泵站流量、主要污染物在线中控系统,有效监管调度污水处理,防止污水外溢造成湖泊河流污染。大力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推进湾里太平镇、梅岭镇等一批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加快畜禽养殖业生产方式转变,鼓励畜禽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全年推进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完善粪污储存处理设施,提高废弃物农业综合利用率。三是持续开展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按照《军山湖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军山湖水质保护工作,重点推进军山湖品蟹一条街生化处理站建设与运营,沿军山湖养猪场拆迁与治理,军山湖面渔业养殖管理,湖体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督促实施“清流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幸福渠水系、乌沙河水系、白水湖水系、桃花河水系,艾溪湖、梅湖、象湖、抚河、玉带河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瑶湖和城区湖渠水环境整治,每月对瑶湖和“四湖”水质情况和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督查,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我市治水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四是强化污染源治理和监管。督促开展对河湖渠沿线的污染源整治,加大对沿江沿河沿湖工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造纸、印染等废水排放较大行业,依法查处超标、超总量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对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管理,规范监测手段,完善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进一步理顺企业自行监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关系。五是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贯彻《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水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环保部门职责,加强与水务、农业等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三、筹划“治土”试点

一是建立土壤监测国控点。按国家要求,在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普查的基础上,对我市典型土壤继续开展专项跟踪调查,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耕地、污染场地、农村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逐步掌握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主要问题,提出防控对策。二是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确保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新建项目必须严格环保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避免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三是重点突破土壤修复工程。针对不同地块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建设地块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按照《南昌市进贤县重点示范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安排,重点推进进贤县文港镇重金属防控区土壤修复试点并尽快完成,督促进贤县人民政府尽快完成进文港电镀集控区项目验收,全面完成项目能力建设部分建设并验收。四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试行畜禽养殖区域、养殖总量双重控制。推广种养结合、资源利用等生态化治理模式,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争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五是试点市级农村连片整治试点。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试点4个农村连片整治片区,重点解决影响农村生活和发展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环评审批服务机制。巩固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创优服务环境,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宗旨,增强为基层和企业服务的工作能力。建立健全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制度,建立依法高效、权责清晰、公平有序、科学规范的审批、验收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项目环评审批、验收的工作水平。督促落实我市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新设立产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所明确的产业发展定位、环境容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产业政策和区域环境保护目标,控制项目准入,严控、严防“两高一资”项目落户和反弹,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督和考核,规范其执业行为。二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机制。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完善排污许可制度,依法依规征收排污费。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省属重点危废企业“一企一档”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和联单转移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确保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逐步理顺自动监控工作的机制体制,整合资源,畅通管理渠道,使自动监控工作纵向统一、横向联合、协调有序、便捷高效;做好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严肃查处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不按要求建设自动监控设施、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强化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监控数据应用, 切实做好污染源动态监控,保证该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共享长江中游四城市企业环保诚信档案信息,及时相互通报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和辖区内可能发生影响长江试行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制度,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及时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效果。共享长江中游四城市企业环保诚信档案信息,及时相互通报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和辖区内可能发生影响长江干流水质安全的环境事件。三是建立健全生态创建机制。建立健全生态创建从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从重创建过程向重效益发挥转变的机制,走出生态创建新路子。以农村养殖业污染防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监管,切实提高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以农村环境改善为目标,持续开展生态创建,申报创建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村,支持安义县、湾里区分别创建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级生态区。四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争取在开发区(新区)设立由市环保局派出的环保分局,完善各类开发区的环保机构,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开展市、县(区)环保部门联动执法,独立行使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环保与公安、城管、工商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制度。五是建立健全环境信访与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信访和行政调解有效结合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解决群众环境诉求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办理工作。六是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与宣传教育机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境质量和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发布,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坚持每日“读网”制度,及时回复网上咨询、投诉和依申请公开。拓宽环境宣传渠道,积极在市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学习班、大中型企业及社区宣讲新《环保法》,加强与环保民间组织的联系协作,开展一至二次环保体验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媒体宣传、政务信息报送水平,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舆论环境;精心组织策划“6.5”世界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南昌环保”政务微博互动优势,引导广大市民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履职能力和社会各方参与水平。七是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形成机制。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造纸、印染、火电、钢铁和水泥等现有排污企业排污权初次核定,并通过核(换)发排污许可证予以确认,为2016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做好工作准备。八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坚持和不断完环境保护定期调度、责任分解、考核评估、资金投入、社会监督等各项行之有效机制,重点梳理市直部门环保职责任务,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形成责权一致的环保工作新格局,不断推进环保事业发展。

五、优化工作作风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坚持加强教育和强化监督两手抓,统筹抓好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巩固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每周五学习日等制度;开展播放1部教育片、进行1次红色教育、征求1次“我为环保党建献一策”、党员干部讲1次课等“四个一”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行政管理、环境执法和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局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表的要求,巩固“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针对环保系统工作特点,重点加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安排、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廉政风险点和日常工作纪律遵守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二是提升基础能力水平。继续争取上级部门在环境监测、监察等方面的装备建设向我市倾斜,加强市级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整合全市污染源、环境质量等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和功能,努力实现环境信息全市环保部门共享。2015年底,全市县区环保监测业务用房要做到全面启用,并逐步达到国家有关能力建设标准。三是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以“实在实干实绩”为新常态,坚持以工作论英雄,以作为求地位,把“实在、实干、实绩”作为考核、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标准和依据,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引导干部职工“讲实在、真实干、创实绩”,鼓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争先出彩,在全局上下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不断凝聚环保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为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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