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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的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7-22  访问量: 

反馈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牺牲生态环境,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干扰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对于纳税大户和重点企业不敢查、不敢罚。永丰县政府担心企业受行政处罚而不能享受退税政策,致使相关部门对企业只检查、不处罚,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多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长期不整改。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向赣州市大余县通报明发矿业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并要求停产整治。但大余县政府不仅不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反而发函请求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免予处罚,为企业违法生产说情开脱。督察发现,明发矿业一直未落实整改要求,2019年以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7000余吨,现场还有6000余吨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地面污水横流,大量灰渣随雨水外排。

整改目标: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制止干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错误做法;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要求。

整改措施:1.参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查处工作登记报告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报告。2.2021年底前,组织开展全市干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对纳税大户和重点企业不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等问题,制止干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错误做法。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干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记录和处理制度》;开展了干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排查整治行动;经查,未发现我局领导干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市整改办电话:0791-86356026,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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